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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优秀创业项目参与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6 浏览次数:313

 

各教学院、系: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举办“诚莲杯”第二届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的通知》(教学〔20121106号)文件要求,为积极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深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及实践活动,培育和提高大学生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经研究,决定在全体在校生及20112012届毕业生范围内征集优秀创业作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形式内容

征集创业作品由三部分组成包括:申报表(附件12份);创业计划书;项目团队介绍(书面材料、PPT、视频等)。

申报表注明参赛者和指导老师的真实姓名、出生日期及联系方式;每个项目标明的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项目参赛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创业计划书的编写按照(附件2)的有关要求,统一格式。项目团队介绍材料,要美观新颖,突出项目特色和团队特色。

创业项目要遵循“原创、创新、实用”的原则,要求参赛者自主选题,独立设计完成。具有创新性、可行性,有实用价值,有一定市场前景和商业开发潜力。要考察创业者的素质、能力和创业团队成员的结构、素质及担任角色的匹配度,创业团队的协调度和凝聚力。

二、时间安排

各院系要广泛宣传,动员全体在校生及20112012届毕业生,参与本次创业项目征集。并于111日前完成学生作品预选。预选结束后每个院系要选出1-3项优秀作品。

预选后的作品由辅导老师按照各项要求,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并于116日前将最终确定的参赛作品交至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各参赛作品进行对比择优,最终确定5个项目报送至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等有关单位。

三、免责声明

参赛作品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不得参加比赛。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但因不可避免的因素而导致商业计划泄露,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不负法律责任。参赛选手应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出现纠纷的与大赛无关;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之间的一切纠纷与大赛无关。

四、有关要求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力推动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的开展与普及,促进学校创业教育工作有序开展,激发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要认真做好宣传、充分调动各种力量,广泛动员在校学生和20112012届毕业生参赛。

本次创业作品征集是“诚莲杯”第二届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组成部分,优秀作品经省级有关部门评审通过后,可以参与省级决赛,优异者将获得省级奖励。

附件:1.“诚莲杯”第二届河南省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参赛申报表

2.创业计划书有关要求及主要内容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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